北藝大不是大學/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系博士生 郭亮廷
1. 吃到飽
每次要去吃到飽的時候,我就會先讓自己餓一整天,大家都瞭,名為吃到飽,實為吃到撐,吃飽了撐著的人是不會去吃什麼吃到飽的!由此可知:
一、吃到飽之前必須很餓,否則很難以最快速度吃到最撐,再說很多吃到飽都有用餐時間兩小時的限制;
二、吃到飽一定會提供多種選擇,選擇多到你除了卯起來吃之外,其實沒有其他選擇;
在許多次學分費調整方案的討論會議上,我們的張中煖副校長一再說明,北藝大的學費是採取「吃到飽」的方式,也就是說,每學期收你九學分的錢,多修的學分就免費讓你吃到飽。我很疑惑:北藝大到底是在辦學校,還是開餐廳?
2. 無用的慷慨
當然,「吃到飽」是比喻,「開餐廳」也是比喻,可是校方一再以這些比喻表現它的慷慨,我們只好以顧客的立場讓學校理解,這是多麼無用的慷慨:
無用之一、如果吃到飽前必須很餓,但我就是沒那麼餓怎麼辦?比如說,假設這學期我就是覺得開出來的課都不符合我的需求,或者開出來的課其實就是很爛,請問,我吃到九學分都快吐了,我吃更多做什麼?
無 用之二、學校說九學分以上不加收學分費,好像一學期好好修個九學分的課很容易似的,其實一個全職學生每周要把三門以上的課所規定的原文書念完、作業做完, 已經相當吃力,更何況一個半工半讀的學生?說到這裡,許多立意良善的師長會好言相勸,不要打工專心當學生不就好了嗎?我想,這些師長應該先去勸政府,保障 學生畢業之後有一份起碼養得起自己的工作,或是保障一個中產階級家庭不活在隨時失業的恐懼之中,否則自身難保的爸媽還是會叫他們想學藝術的小孩自己負擔學 費。
無用之三、誠如吃到飽會限制用餐時間,北藝大也把吃到飽限制在四個學期之內,假如你四個學期還沒修滿畢業學分數,那麼對不起,即便你在頭兩年已經繳交了三十六學分的費用,你想畢業就得再繳錢。慷慨結束了,學校告訴你,你從前無福消受,你現在就得自作自受。
3. 實質的幫助
收滿三十六學分的費用、之後又再加收學分費,這種擺明了剝兩層皮的剝削做法,大家有目共睹,這裡不再多說。我想補充的是,這種收費制度從兩方面嚴重傷害了學習的品質,一是逼迫學生把學習個人化,二是把學習量化。
學 習個人化的意思就像上面說的,你可以在四學期內把學分修完甚至超修,因為你剛好很用功、免打工又胃口大;相反的,你要是得在第五個學期多付學分費,那一定 是你自己不用功、不有錢或不夠餓。這是把一切學習的問題轉嫁給個人承擔,可是學習的問題從來就不只是個人問題,比如剝兩層皮的收費制度就是制度問題,是這 個不良的制度把學生畫分成配合得來的學生和不配合的問題學生。
當制度不良、師資不佳、景氣不好等等一切影響學習的問題全部 交由學生個人承擔,勢必就會導致學習的量化。學校說得好聽,每學期九學分的收費制度是鼓勵同學多修學分,可是誰都知道學分不是這樣算的,打混過關的九學分 和扎扎實實的九學分完全是兩種情況。可是按照現行制度,必須在期限內修滿那麼多學分,否則就得額外付費,請問,這難道不是鼓勵學生只求過關,誰會笨到冒著 多付冤枉錢的危險去扎實呢?
於是,我們真的就只能像去吃到飽一樣,表面上提供你琳瑯滿目的課程選擇,其實你除了卯起來趕快把學分修完之外,根本沒有選擇。
如 果北藝大還有一點擔當,不把學習的問題歸為學生的個人問題,如果北藝大希望培養的是扎實的學生,而不是只會以量化計算的學生,最重要的是,如果北藝大自認 為提供的是扎實的課程,而不是學生用來湊學分的選擇,那麼就請北藝大收回無用的慷慨,給予我們實質的幫助。眼前校方最毋須多花力氣,又能實質幫助學生的做 法,就是取消學分費的加收。一來我交了三十六學分的費用,本來就有修三十六學分的權利,限制年限再多收我錢實在毫無道理;二來時間和經濟壓力紓解,可以讓 我擁有更多學習的自主權,以及無法換算成學分的獨立思考空間。
最後我想提醒北藝大,我說這是實質的幫助,其實這更是你應盡的義務。因為我們爭的是學習自主和獨立思考,而北藝大,你本來是最應該保障學習自主和獨立思考的大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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